农民工王斌余杀人案 成媒体讨论热门话题
(博讯2005年9月17日)
农民工王斌余杀人案最近成为中国媒体讨论的热门话题:包括一些学者在内的很多人不仅同情背负四条人命的王斌余,甚至认为他不该被判死刑,就连新华社等官方媒体也指王斌余被迫杀人与“不合理的农民工制度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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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学者强调,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王斌余杀人必须偿命,否则,社会将更加混乱。
这也是自2003年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无辜打死引发社会大讨论之后,中国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今年5月,在宁夏打工的甘肃农民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被拒,他随后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走投无路的王斌余又重返包工头家要钱,却被骂成“像条狗”,并和弟弟一起遭到拳打脚踢。在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王斌余持刀连杀四人,重伤一人,然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今年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王斌余死刑。
王斌余的遭遇引起众多网民的同情,新华社等官方媒体在报道这起案件中也对王斌余深表同情。鉴于王斌余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不少网民呼吁减轻对他的刑罚,严惩那些“虐待农民工的包工头和漠视农民工权益的管理者和执法者”。
新华社引述学者说,农民工没有自己的组织,因而没有能够参与市场博弈的平等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
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说:“王斌余案以一种极端扭曲的方式,折射出现行农民工制度存在的严重问题。近些年煤矿为什么死那么多人?人们忽略了根本的一点,即与过去的国有工人不同,现在绝大部分矿工是农民工,他们被当作‘贱民’任由私营矿主摆布。”
王斌余案件也引起中国法学界的争论。中国人民大学一名法学教授对本报指出,目前一些法律学者在舆论的压力或煽动下,也开始为王斌余开脱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无论王斌余多么值得同情,都不能掩盖他连杀四人的暴行,这种暴行必须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否则,就等于变相鼓励人们用极端手段去解决纠纷。
至于王斌余这样的弱势群体遭受包工头和社会制度的伤害,则往往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执政者应该负主要责任,这名学者说。
联合早报网● 于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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