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荣:市长的死、法轮功干扰和赖昌新及中国政权机关
(博讯2005年4月20日)
(自由亚洲广播电台老百姓节目) 2002年7月24日
谷季柔小姐:您好!听众们,您们好。
我是江苏荣,近来我们都看出中国太霸道了,他们对贵台广播的干扰非常严重,几乎无法分辨广播的内容。干扰主要来自国内的依附在贵台并与贵台同步的一种非常嘈杂的唢呐、锣鼓等乐器音乐声音的无线电电波。这种声波超过贵台广播,而且分布各个频段,几乎找不到一个没有这种干扰的贵台广播频率。其目的就是不想让中国人民收听贵台的广播,它没有理由不让别人收听就只好采取这种无耻下流的做法,它严重的给我们造成反感,我们希望贵台继续考虑一些排除干扰的办法。 (博讯 boxun.com)
言归正传,下面先介绍几件事后面再谈谈我的一些观点。
第一件事,据有关消息,原南京市某市长已经自杀死亡。先是他的秘书,后是他自己,外面传说是经济问题,但是具体死因不清。我想大概又是上层集团的政治斗争,这位市长从中充当了的牺牲品。我总认为有点儿不对劲,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不是普通的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了,确实不值。我也常听说而且各种媒体经常报道南京市城市建设也有过他很大的贡献。中央来过人包括江泽民来参观过,成绩是肯定的,这方面他的功劳是有的。然而遗憾的是他为他管辖的地方南京哪一个老百姓具体做过什么善事、解决什么问题、有过什么恩德,甚至关心哪一个老百姓的疾苦倒是没有听说,这就是他的不足之处。现在他就这么死了没有一个老百姓为他鸣冤叫屈,没有一个为他请命甚至没有一个人想念他,可不悲哀了嘛。可见他们在我们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影响和基础太差了。我国古人有一句话“有人死得重于泰山,有人死得轻于鸿毛”。象我们这位市长他的死就轻于鸿毛,他死后没给活着的人留下什么怀念的,也没有人去关心他,难道还不可悲吗?
第二件事关于法轮功的事情我讲三点:
第一点,前不久境外法轮功组织利用卫星向中国中央电视节目传播法轮功的信息予以干扰,引起了我国政府的恼火,拼命叫喊这是“邪教”,是“违反国际法”“反人类”的行为。总而言之,我们不能只听信一面之词。相反我却认为这是自然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个事件在我国是从古到今绝无仅有百年罕见的只有在现代政权下才能制造出的产物。可以想象如果中国没有压制民主、侵犯人权、剥夺自由包括言论、信仰、新闻自由,没有每时每刻的对自由亚洲电台广播干扰的示范,我想法轮功的这种干扰可能也不会出现。这就叫着“那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说法轮功李洪志等是“违反国际法”“反人类”的犯罪行为,那么只能是贼喊捉贼或者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地道的霸道行为。
第二点,听见贵台有一位评论员评论法轮功用卫星干扰的行为说是什么“大邪小邪”、“冤怨相报何时了”、“应当拿出实际行动关心下岗失业工人”等等。我不赞成这位先生的观点,我觉得这位先生的言论不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他好像是在说风凉话,而且好像是看着别人挑担不吃力。这位先生的观点不仅脱离中国当前的国情,而且他的观点和要求与法轮功也毫不相干,纯粹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实际上这是一种很不严肃和事佬戏弄法轮功的行为,拿原则作交易,重大问题视若儿戏。作为一个政治评论员说这样的话实在是太草率了,也令我们失望。
第三点,在听众热线中听到一位法轮功的女士用宗教思想言论诅咒他人我觉得非常不妥,这有失法轮功的形象,缺乏冷静,并且容易造成反感树敌过多,对自己不利。希望他们能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利益去考虑克服一己之怨。我还是那句老话,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用实际行动投身到我国民主改革运动进程之中。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我们自己。这是我的逆耳之言。
第三件事,关于赖昌新的问题。以前我曾经说过该事件中的赖昌新,它只不过是中国政府腐败行为的牺牲品,他们之所以要竭力得到赖昌新,说明他们有把柄在赖昌新的手上,一旦赖昌新落入他们之手就如同羊入虎口,任凭他们宰割,根本不可能会有公正的审判,并且他的个人合法权利包括人权都要受到侵犯。为了对人类负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公正审判起见,我建议这件事情应当由联合国和联邦调查组织干预。
下面我要纠正几个混淆不清的观念:
一、中国目前的政权不是人民政权,更不是民主政权,而是党政权。说党政权吧,但是又被架空,他们口口声声叫喊“三个代表”,“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实中许多涉及到人民利益的问题他们又代表不了。那么,所以那种高喊“三个代表”抽象的共产党政权根本不存在,这就是我的许多观点中的论点之一。实质上中国当前的政权是人政权,是少数人专制独裁政权。换句话说,政权只属于少数人,是有钱有势人的政权,什么民主呀自由只能给他们,广大人民根本就享受不到。为了掩饰自己只好就挂羊头卖狗肉,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这难道是对得起人类的行为吗?
二、人们口口声声叫喊我国司法腐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我认为并不尽然,事实上这种观点只是一种表面上的东西,中国当前最严重的问题也就是司法问题,中国司法最严重的问题不只是腐败等,关键就在于司法从起点就不正确,它表现在对人类极端的不平等不公正,这就是我国司法存在问题最突出的一面。首先,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不是真正从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它的组成成员本身就不纯洁,实际上是通过一定的关系(组织关系)选送到法院充当为一部分人服务的,为哪些人就是有权选送他们的人。这就道出了中国现阶段的政权不是人民民主政权而是偷梁换柱的不折不扣的封建主义的政权。因此这种政权对国家和人民来说不可能有平等和公正。简而言之,由此可见作为司法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同样也不是从人大产生,它的组成人员同样也不是从正当的合法渠道而来,它的实质就是作为官官相护的帮衬。执行机关的政府行政部门就更不用说了。
总之,宪法规定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统称为“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并受人大监督,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国家的权利完全是地地道道、彻头彻尾的假货。站在中国人民面前的人大也不是从中国人民代表中产生出来,同样也是假货。它的优越性远远不如西方国家,如美国等它的人民可以享受到国家赋予一切权力,不论大人小孩、不分高低贵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国家总统违法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和制裁。相反实际上,在中国人民的政权被架空,人民的利益被侵犯,人民应享受的国家权力被剥夺,是少数人专制独裁。最终导致司法不公正不平等,人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伤害而不能维护,什么司法腐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是更觉太小了嘛。
总之一句话,在中国,人民没有民主(选举、参政议政、监督、罢免)权,没有自由(言论、信仰、集会集社、接受传播信息),没有人权(人格、尊严、生存),没有平等,是地地道道的反人民反人类的封建官僚专制独裁恐怖主义统治的国家政权。这又是我的许多观点中的广泛性的论点之一。
有关这些观点希望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和讨论。今天就讲到这儿,谢谢!
江苏荣 2002年7月24日
(以上是过去发表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博讯的立场,在这里只是客观报道。)
_(博讯记者:江苏荣)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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