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强烈谴责中共当局重判刘贤斌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3月27日 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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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
全委会美东地委
惊悉中共独裁当局以莫须有的“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刘贤斌10年,我们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全体同仁无不义愤填膺,在此向中共当局发出强烈谴责和抗议。
1992年,刘贤斌先生曾因创办《民主论坛》、发表政论文章,被中共以所谓“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徒刑2年6个月;1999年,因参与创建中国民主党,被以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徒刑13年。
2008年11月6日刘贤斌出狱后不久,参与《零八宪章》首批签名;与陈卫、邓永亮一起发表《就邓永固事件致遂宁市委、市政府公开信》,对遂宁维权人士邓永固进行声援;发表《出狱一百天》、《血与火的洗礼——我在一九八九年》以及《民主党人印象》等系列文章。
像过去一样,刘贤斌先生所有这些行为,都是行使宪法所承诺的言论自由等基本自由,然而却再次被中共逮捕。 刘贤斌这次被判刑前,已被超期羁押九个多月。据悉,刘贤斌被押上法庭时戴着手铐和脚镣,在律师的建议下,法庭才为刘贤斌去掉了刑具。刘贤斌被剥夺了在法庭做自我辩护的权力,他只能在庭审即将结束时说了六个字:“我无罪!我抗议!”
刘贤斌被超期羁押10个多月后突然被当庭重判10年,显示了中共当局开始了新一轮的对良心人士的残酷打压;同时也表露出对茉莉花集会的报复和镇压的决心。
在此,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向刘贤斌不懈追求民主自由的勇气、精神表示崇高敬意,呼吁海内外华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刘贤斌先生,要求中共立即无条件释放刘贤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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