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促公平正义 用民主保社会和谐——中国农民维权协会(筹委会)公告第一号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10月1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中国维权联盟
(博讯 boxun.com)
今天,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落幕。对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表示拥护。
我们认为,中国要发展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乃宪法法定,更为万民翘望,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占中国人口总数64%的8亿农村人口,若在"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没有可行的途径和有效的形式,中国宪法所说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一句空话。
在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落幕,国内国际关注中国之时,我们特此建议并敦请中共中央在三中全会之后,立即做出影响中国未来的重大决策——即向2009年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以切实保障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权和村庄自治权。
中国农民在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中的各项权利,有的是法律本身就不公平对待农民,有的是法律语焉不详、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不能实现,有的是法律规定的条件苛刻而被迫放弃,更多的是有权利无救济而形同虚设……
中国农民在村级自治活动中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全是没有司法救济渠道的权利。而没有救济的权利就等于没有权利。没有政治权利的经济社会权利则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中国农民没有政治参与权和村庄自治权这一残酷现实,使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无法坐视;使本该平等的国人却人分九等;使所有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前仆后继英勇奋斗的先辈和烈士们难眠九泉。
为改变中国农民没有政治参与权和村庄自治权这一不合情理、不符宪法的状况,我们愿与所有爱国人士、组织,共同为启动中国农村基层自治、扩大农民政治参与的伟大事业积极行动、各尽所能,以维护中国农民之各项权利,推进中国的法治民主和社会进步、共建和谐社会。
特此郑重公告。
中国农民维权协会(筹委会)
二OO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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