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链子门案进入再审程序 听证会拟定于3月13日举行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02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何方


(参与2012年3月1日讯)何方报道:成都链子门维权事件当事人在2月15日第三次赶赴乐山中院递交再审申请书之后,于2月28日收到乐山中院再审立案庭吴姓女士的电话通知,告知黄晓敏等五人听证会拟定于3月13日在乐山中院举行。
据黄晓敏等人介绍,他们2月15日再去乐山有三个目的。一是参加同案之一的陆大春的听证过程,但是由于立案庭工作人员阻挠,除陆大春和律师以外,其他人员都未能旁听。其次是再次递交再审申请书(前面几次因格式不对被退回),这次信访办工作人员轻松接受了再审申请书,同时明确告知已正式进入再审程序。最后就是围绕案件证据的蹊跷疑问和违法取证等问题,计划提取调阅卷宗档案,为可能的听证、重新审理(退回重审),收集相关的人证物证,以及核查成都办案单位涉嫌制作假证伪证的证据。
但是由于乐山中院再审立案庭雷姓法官不同意,调阅档案的想法被勉为其难的理由回绝,转而推给档案机要管理科去调阅。随即来到档案科,工作人员却拿出《乐山市中院档案管理条例》寻找制度上的藉口,百般刁难禁止当事人调阅围绕案件的任何资料。在用《诉讼法》和地方制度进行抗争辩论之后,工作人员又用推磨的办法,告知等人去找行政办公室主任,如果他说可以就可以调阅的转移执法,把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又推给行政部门的权力干预方式。
带着不想纠缠到冒火的心理状态再来到政部门,左等右等这位主任才姗姗而来。故作姿态的询问来意和目的之后,似乎法律不熟就是办公室业务也不是很好的这位主任,打起官腔说是需要请示、需要报告领导批示。几个等得不耐烦的当事人,和他拼起法律规定管用还是行政说辞作数的口头官司。辩论不过但显得很有教养耐心的主任,叫秘书打开电脑查找有关证据调阅复印的法律文字叙述。由于时间已晚,当事人还要返回150公里远的成都,所以没有继续理论。
鉴于这次仅仅是听证,还不是正式的进入决定可能的三种结果之一的最终司法程序,所以还有机会时间去收集更多的再审证据和听证咨询。链子门事件等当事人准备在成都区域,围绕已经获取的不实之词和明显存在的伪证假证等嫌疑,准备独立在能力范围内采集相关证据和文字依据,做好3月13日即将举行的、很多人关注的链子门再审听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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