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AG隆胸索償案重審,擇日宣判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8月27日 转载)
PAAG隆胸索償案重審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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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國首宗注射PAAG(又稱「奧美定」)美容受害人索償案件,昨日在深圳羅湖區法院重審。深圳原訴人章惠(化名)昨日在親友陪同下出庭。而包括香港受害人在內的多名PAAG美容受害人亦到法院旁聽聲援。案件當日即審結,法院將擇日宣判。
控辯雙方昨日在庭上展開激辯,代表原訴人的律師浦志強,在庭上展示深圳富華醫院院長曹盂君涉嫌造假非法行醫等多項證據予法官審視,但卻遭被告律師李軍質疑,指其提供的證據不成立。浦志強又指富華醫院利用虛假宣傳吸引客人,李軍則稱現時已沒有廣告。
浦志強在庭上又指出,富華醫院當年在未獲發許可證的情況下,為章惠注射PAAG美容違反有關規定,存在醫療過錯,故法院應判決富華醫院作出醫療賠償,包括精神傷害、醫療費、傷殘補償合共30.513萬元。而李軍則堅持應以羅湖區法院的原判決作基準。
6名港受害者切除乳房
浦志強其後向本報記者表示,據他所知,有6名香港受害者切除乳房,而相關的案件近日將陸續審理。受害者章惠表示,她每天都感到臉部疼痛,希望法院能公平判決。
章惠等人於02年在深圳富華美容醫院,使用PAAG物料注射做隆太陽穴手術後,導致面部神經受損、面部腫脹、視力受損,她遂將富華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案件04年在羅湖法院開審,章惠敗訴。她於06年再上訴,深圳市中級法院近日將案件發還羅湖區法院重審。
明報記者梁海明深圳報道
PAAG事件簿 2008年8月27日
【明報專訊】1997年12月
※經國家醫藥管理局批准,中國富華公司將烏克蘭生產的PAAG引進中國銷售
2006年4月14日
※香港消委會向福建省消委會緊急傳真 「嚴重消費警示」,指出至少有53名香港婦女注射PAAG隆胸後,出現痛楚變形等情況,其中6人要切除乳房
2006年4月30日
※國家藥監局決定撤銷「奧美定(PAAG)」的註冊證,並立即停止其生產、銷售和使用
2006年5月23日
※內地首宗PAAG注射式隆胸受害人索償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審。記者在富華醫院外拍攝時,被身分不明男子揮鐵管襲擊
2007年5月29日
※原藥監局局長鄭筱萸玩忽職守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PAAG 2008年8月27日
【明報專訊】PAAG即「聚丙烯胺水」,又名「奧美定」,本是實驗室用來作凝膠電池的材料,後來被人用作隆胸整型手術用途,好處是毋須開刀,可注射入體內。但這種產品其實尚未通過美國食物及藥品管理局的測試;有香港整型外科醫生指該物料有致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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