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指证“喉舌”是诈骗工具 请看博讯热点:假冒伪劣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8月27日 转载)
[日期:2008-08-27] 来源:参与 作者:小熊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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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陆许多号称“喉舌”的党报,一方面为官府制造谎言愚民,一方面为奸商诈骗消费者开道。
2008年8月26日,一网名为q997573780的深圳人,在南方都市报的奥一网上举证,控诉“晶报是犯罪分子进行诈骗工具”——中共深圳市委机关报《深圳特区报》主办的《晶报》,是犯罪分子犯罪工具,披着特殊外衣,以许多“分类广告”专版每天为犯罪分子做黑车广告假征婚广告,骗人招鸡鸭广告,使自己和犯罪分子谋利,坑害百姓。更可恨是工商部门认可,天天刊登使百姓防不胜防的分类假广告,致本人损失接近4万元。
又说:受政府保护的晶报,可以说是晶报老大,法律老二.无法无天,作为新闻媒体不起好作用,被骗后投诉深圳报业集团,对方惯有的做法是:建议去报警,却从来没停止过害人广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晶报分类广告,以免上当受骗。如有被骗请联系:13714172300。
2008年8月27日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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