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网总编李戈被公安以权捏造冤案拘留20天调查 请看博讯热点:打压媒体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8月13日 来稿)
2008年6月25日,时任自由中国新闻网(自由网、自由在线网)常务总编辑、无极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法制传媒网总编辑、中国民间反腐网络成员单位的李戈被广东省高州市交警大队市区中队的副队长吕光锋和队员容键、周光等三名不戴证、驾驶无牌工具车的交警(以下简称吕光锋团伙)在高州市市区中山路巡警大队与永镇派出所门口路段抢劫了现金560多元(其中200元是在红包内的)、工商银行卡一张、居民身份证一个、机动车驾驶证正证一个、机动车驾驶证副证一个、机动车记分卡一张、机动车强制保险卡一张、机动车养路费单一张、自由网名片六张、相片一张、机动车购买发票一张、机动车行驶代理证/卡一张、上网登记卡一张、从未使用过的名片式记者证一个等。高州公安以吕光锋为首抢劫的事实是:2008年6月25日15时40分,吕光锋团伙借以查违规车辆为由,在广东省高州市市区中山路巡警大队与永镇派出所门口路段借以查车为由(有现场拍照为证,十有八九无牌、无带头盔违规的车辆行驶者根本就不查),李戈不戴安全头盔,夹在几个无戴头盔的行驶者中间,即指定查李戈的车辆,李戈接受处罚,把证件掏出裤袋口时,因李戈驾驶证中夹住上述财物,特别是现金560多元,况且其中有200元是装在红包内的特别显眼,吕光锋团伙眼见有利可收,即一把手抢去了李戈刚掏出裤袋口的上述一叠财物。不开一字一据,即带领两队员,跳上无牌工具车,关上门,李戈拍打车门请求返还财物和索取清单,谁料吕光锋团伙根本就不理不睬,反而发动了车,李戈立即走到车前拦车叫喊返还财物,吕光锋立即加大油门,撞向李戈,可怜被抢劫的李戈为保住性命立即跳开,眼看吕光锋团伙抢劫了上述的财物后飞车离开了抢劫现场。
被抢劫的被害人李戈为索回被抢劫的财物,只好报警110求救,谁料广东省高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一听到李戈报公安拦路抢劫案件,都呆了,立即挂断了李戈的求救电话。在2008年6月25日15时40分到16时30分止,李戈累次拨打110和110内线电话6635212,110都不接警,可怜的李戈只好打电话到家中求助,李戈家中同时报110,给予指责,110无奈何才叫李戈重新报警,并指挥李戈到广东省高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陈述事实备案。高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警号为222451、222427两名公安督察作了一份简单的记录;李戈以为公安督察的介入便可索回被吕光锋团伙抢劫的财物,应督察要求归家等候。 (博讯 boxun.com)
2008年6月25日21时32分25秒[手机话费清单记录],有高州市公安局秘书股6635363电话打进李戈家庭电话后又打进李戈手机,自称叫张中华,是商界人士,对某领导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曝光和控告,后查李戈的身份和职业,李戈是什么媒体、什么职务、认识什么媒体记者;李戈和家人一致答复,李戈为网络编辑,且不属于记者,但是愿意协助, “张中华”道言放弃在报上暴光某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挂断电话;李戈觉得此电话疑点多多,当天21时40分许李戈报110陈述,并且要求110查电话6635363归属又被拒绝;后李戈和其家属多方查证6635363是高州市公安局秘书股电话,并是设圈套迫害李戈的证据。
2008年7月8日21时45分17秒[手机话费清单记录],高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电话6660002告知李戈,已调查清楚,吕光锋为首交警只拿李戈的驾驶证和记者证2样证件;并且要求李戈于次日9时30分务必到高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办公室接受调查。
2008年7月9日9时30分[公安局门卫登记],警号为222427自称姓葛办案督察告知李戈,此案件由高州市公安局治安股邹向平(警号222083)和姓石的治安员侦查。9时35分即由治安股邹向平(警号222083)和姓石的治安员将李戈押到高州市公安局禁闭室闭室审讯,拒绝李戈家人听证和看笔录,并拒绝李戈补充未记录的口述事实,拒绝李戈删除邹向平捏造的事由(录音附证)。
2008年7月9日15时13分56秒和15时52分13秒,由高州市公安局治安股姓石的治安员用6684180电话通知李戈在当天下午16时务必到高州市公安局治安股调查抢劫案。15时55分[公安局门卫登记],高州市公安局治安股邹向平和姓石、姓黄的治安员[不穿警服和无证]把李戈拖入一间室内,逼问李戈身份和职业以及社会关系,声称李戈报警被交警抢劫是有神经病,邹向平拿出一叠吕光锋交来的抢劫李戈的财物,声称“你李戈如果不告吕光锋团伙抢劫和110指挥中心、督察大队不作为,签字给我,我立即把这一叠财物返还给你”,李戈以为邹向平对承诺负责,李戈即在邹向平事先准备好的笔录上签了名,但想再修改笔录中部分无事实的内容时,邹向平把笔录夺
走后说“此笔录如果篡改,必须要领导批准,现在领导已经下班,次日再通知领取被吕光锋抢走的财物”,李戈才知道被邹向平套入圈,此时邹向平又说“此案你李戈不能再向其他机关控告,规定是我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否则后果你自负”。
2008年7月17日15时,高州市公安局治安股由邹向平带领姓黄的治安员把李戈推入治安股一室内闭门后,在没有搜查证和拘留证、传唤证以及扣押物品清单的情况下,邹向平和姓黄的治安员对李戈进行体罚、辱骂以及搜身、刑讯逼供、扣押手机和钥匙、现金等,强迫李戈招认根本没有事实的事件,李戈大声呼救,直至治安股干警和李戈家属几人跑到门口指责其违法行为后,邹向平和姓黄的治安员才停手,邹向平立即拿出一大叠公安局已盖公章的空白《检查证》,邹向平填写《检查证》后,邹向平和姓黄的治安员把李戈拖着就走,邹向平和姓黄的治安员又把李戈从三楼楼梯口抛到二楼平台;李戈父亲拿手机拍照被邹向平指令立即扣押李戈父亲和挡住李戈昏倒在楼梯口平台上的视线,治安股几名干警、李戈父亲、李戈大姐、李戈姐夫等共同目击[附有手机对李戈腿部伤痕照片]。
2008年7月17日下午约16时左右,高州市公安局治安股邹向平伙同姓石、黄的治安员共三人到李戈住宅抄家,仅凭一张《检查证》就对李戈住宅大肆搜查;在李戈房中,邹向平指令姓石、黄的治安员从其带来的公文包中把李戈被交警抢劫的居民身份证、工商银行卡、行驶证待办证、上网卡、照片等摆在李戈电脑台上拍照,李戈质问原因,邹向平告知是法律程序上的问题,是补拍和现在补办手续;抄到物品有:对公安抢劫的控告书和案情发展的详细记录,公司和网站被依法审批设立后使用的公章和名片以及授权管理委托书、赠词等,甚至想劫走李戈父亲的邮政银行卡被李戈父亲发现后依法夺回。邹向平和姓石、黄的治安员共三人抄李戈物品,不给家属开一字一据的清单,到底还抢走其他什么物品谁也不知道。
从2008年7月17日19时开始,邹向平和姓石、黄的治安员共三人在治安股一室内,用手铐反铐李戈后,先是辱骂和体罚李戈,再拳打脚踢李戈,强行逼迫李戈招认冒充记者,使用假证、虚报案情等。约22时30分,邹向平请来高州市公安局法制科胡/傅[音译]副科长;由高州市公安局法制科胡/傅[音译]副科长先一巴掌打到李戈左脑部,后用开水汤李戈的右大腿,李戈昏倒在地,法制科胡/傅[音译]副科长叫姓石的治安员把李戈拖到椅子上,李戈醒后,此四人对李戈进行单打、双打、四人围打,和把李戈炒花生。约24时,法制科胡/傅[音译]副科长离开办公室时,指令邹向平和姓石、黄的治安员一伙把李戈打到招认为止。直至次日即2008年7月18日早上3点,李戈已被毒打和折磨成一死人般,邹向平一伙又把故意捏造的事由,事先做好的材料,命令李戈签字,李戈拒签,此三人又进行拳打脚踢,李戈为保命,只好签了名,但不知道此材料是什么内容,因当时眼花瞭乱,魂不附体,只好把“以上笔录…相符”的‘符’字写成‘互’字,即法制科副科长指挥邹向平做的未经看过的材料。
2008年7月18日11时30分许,邹向平又带领约十名警察带备照相机、录像机押着李戈,又仅持一张《检查证》到李戈住宅进行第二次抄家;拿走2本从未使用过的九几年前李戈通过街边证贩购买的2本高中毕业证书,没有拿到其他嫁祸李戈的证据,在又没有给李戈家属开一字一据清单的情况下离开。在治安股,李戈请求过治安股某副股长对李戈进行法医验伤鉴定被拒绝,也没有干警答话。
2008年7月18日16时许,李戈被转押送高州市拘留所进行拘留,高州市公安局作出了使用伪造证件和谎报案情的茂高行拘通字(2008)第1573号拘留证书,作出了茂公高决(2008)字第02248号处罚决定书,认定高州交警市区中队是正常查验违规车辆,李戈使用假证件,谎报案情供认不讳,进行罚款1500元,拘留20天。但从拘留李戈到现在,未见高州市公安局发给李戈家属的拘留证书、决定书。
以上,李戈被广东高州公安交警吕光锋团伙以查违规车辆为由,实施拦路抢劫实质,高州公安110不作为,高州公安督察不作为,反而施用装圈套套李戈入圈不成,采取极刑逼供不成后,把李戈毒打折磨至半死后强迫李戈签了公安预谋捏造好的材料。其一,可见公安决定书称“使用伪造证件”,高州公安利用20多天的预谋,没想到李戈的毕业证书和记者证是80年代的事,李戈根本就没有使用过,没有作案的时间、地点、事件,更没有被害人。其二,声称李戈谎报案情更无证据,可见吕光锋团伙已移交物品一叠在高州市公安局治安股,由治安股邹向平为首,抽取几件在抄家时放在李戈电脑台上拍照,嫁祸李戈。第三,抄李戈家的网站和公司印章、名片,李戈网站和公司依法设立和备案,应依法保护。第四,对李戈罚款和拘留没有任何理由和依据。只见高州市公安局为纵容、包庇交警拦路抢劫的违法犯罪,不择手段地极刑逼供,草菅人命,利用种种毒辣的手段捏造冤假案的违法行为,高州市公安局自己现身是一群社会流氓的证据。
还有,收悉到高州市公安局陷害人民、残害人民的、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例一大堆,待后续一公示、曝光。
附:
1、李戈电话:13692507803 13411167163
2、广东省高州市无极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资料:
2、007年8月2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资金100万元,法人代表:李戈
3、自由中国新闻网[自由网、自由在线网]资料:
1998年1月1日于香港设立,2000年10月18日转移国内广东省,2003年1月1日福建,
2003年10月18日定点广东,2007年8月2日江苏南京,法定代表: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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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注册备案:信息产业部[05054266号和08008382号] ,南京公安网络分局安全备案
4、李戈职业:作家、网络编辑、多家杂志特约采编、多家法制网站常务总编辑
_(博讯记者:李羽)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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