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维权教师仲裁败诉,庭审再次掲黑幕(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7月0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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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4日审理陆建老师被桂林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辞退一案如期开庭,庭审过程中陆建老师提供了一份该校非法办学的确凿证据。该证据显示,该校收取学生学费时,并非使用国家教委所规定的统一票据,而是使用在任何文化用品店都能购买得到的,极其普通的“收款收据”,而且在“收款收据”所盖的公章,也非该校的财务章,而是广东某校的公章。事实证明教师陆建所反映该校的“黑幕”有着极其确凿事实根据。该利益集团非法所得数额巨大。

尽管如此,2008年6月12日桂林人事局仲裁委员会裁决陆建老师败诉,维持该校对陆建老师的辞退决定。桂林市某副市长及政府主管部门极力掩盖该校非法办学行为并进一步报复“举报者”,由此不难看出揭露该校的“黑幕”受到当地官员官官相护,狼狈为奸的困扰。该校教师得知仲裁结果后深感沮丧和恐惧,学校笼罩着白色恐怖。


该校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表示:我觉得仲裁并不像我们原来了解的样子,摆事实讲道理。但在庭审过程中摆事实也没什么用嘛!有没有事实就倒向一边了,并不是尊重事实就判定一方输了,仲裁也没有什么意义,没有体现公平,公正。。。。。而仲裁庭判定陆建老师败诉,校方的证据是站不住脚的,仲裁庭也判校方赢了,给我感觉仲裁是个形式吧,没有什么公平性······。(录音)。
经历旁听仲裁的汪先生表示:仲裁结果出人预料,为什么是出人预料呢?首先从经济干校的老师态度来看是很失望的。校方找来的这些证人明摆着是在说瞎话,居然仲栽官员也采信,偏向性太明显了。之所以陆建老师打这个官司就是校方没有充分的证据和确凿证据。结果这仲栽书还是以空洞的证据扣在陆老师身上······。如果是我的话,我还要坚持下去,我觉得中国人受儒家文化影响太深太懦弱了,这个社会太需要有血性有冲劲有闯劲的人,要不然这个社会人人都是那么懦弱,不反抗不呐喊的话,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非常支持陆老师坚持下去······(录音)。
陆建代理律师表示:仲裁机构应该审查校方的证据,证据是否充分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从庭审裁决结果来看,仲裁委员会没有去分析校方的证据,没有抓住校方有何证据和法律上的理由对陆建老师作出辞退决定。仲裁委员会而是很简单维持该校的“辞退决定”,而在庭审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主要是强调让我们提供证据,来证明该校作出这“辞退决定”是否是打击报复.从法律角度来看仲裁委员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让校方提供证据审理此案.故而最后的裁决对陆老师来说是不公平的······。(录音)。
针对该校非法办学导致学生周敏死亡的情况调查得知:该班由一个叫叶祖立的骗子私刻盗用广州花都区新城市职业技术学校的公章,以广州花都区新城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部的名义,骗取广西桂林机电工程学校的信任,进行联合办学,向桂林地区招生,通知学生在机电学校就读。此事随即被广州花都区新城市职业技术学校发现,向桂林市公安局和教育局举报此事,这个办学点属于非法办学,教育局通知各学校对叶祖立不予接待,此后机电学校积极的取缔了该班。2003年8月,桂林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校长刘大力明知该班非法,却和骗子叶祖立联合办学,将原本报名就读广西桂林机电工程学校“扶贫班”的学生转移到桂林经济干校内入学并收取学费。2003年9月初,此非法办学点又被广州花都区新城市职业技术学校发现,并委派律师李思调查,后又向桂林市公安局和教育局举报,2003年9月15日教育局批复表示该班未得到广西自治区和桂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对骗子叶祖宗立办学不予接待和办理。然而,桂林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校长刘大力对此置若罔闻,继续非法办学。2003年12月12日,“扶贫班”中的机电班去广西师范大学电子设备总厂见习,学校领导无视学生安全,不派带队和指导老师跟随学生实习,监管不严,导致学生周敏脖子被机器拉断后住院治疗无效死亡。学生周敏出事故后,校方推委责任,校长刘大力态度恶劣。
桂林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的非法办学“广东扶贫班”共招收了两个班,每班65人,总人数在130人左右。桂林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收取“广东扶贫班” 学生第一学期学费每人1572元(含150元建档费和1452元学费),收费不开正规发票,只开收据,该校第一学期非法办学收费总额为20万元左右,学校领导利用学校资源进行非法办学的非法收入去向不得而知······。
桂林市教育局粟姓官员透露:当时桂林市教育局接到举报后,立刻下文批示取缔该非法班。市教育局下文所有学校不得接收该班,然而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开办此班并收取学生费用,肯定是违法,但该校属市经济委员会管辖。市教育局无权干预该校的办学······(录音)。
被辞退教师陆建透露:该“扶贫班”的非法性,决定了该校不能向学生发放合法“毕业证”。该“扶贫班”学生大部分来至桂林地区资源县的贫苦农民子弟,因为家庭贫困才就读“扶贫班”,但是这所谓的“扶贫班”所收取的学费比同类专业学费还高出近一倍······(录音)。
据悉:教师陆建不服人事仲裁判决,已向桂林市七星区法院起诉。教师陆建被学校辞退纠纷一案,将于7月28日下午3点在市七星区法院开庭。届时博讯新闻社将继续关注该案。
相关联系电话由当事人提供:
桂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0773----2820054
桂林市经委主任: 刘康禄 13005956168
桂林市经济干校校长: 刘大力 13635189118
桂林市经济干校副校长: 李之千 13517839834
桂林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桂林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科长 胡玉萍 0773----2812635
被辞退教师: 陆建 13977317500
(以上由博讯记者龙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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