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者:中国司法的难民 前言+后记
(博讯北京时间2007年5月27日 转载)
這是美國《紐約時報》簽約攝影師杜斌出版的圖文書《上訪者:中國以法治國下幸存的活化石》(The Petitioner:Living fossil under Chinese Rule by law)的摘錄。
這本書由香港明報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在此,摘錄的是圖文書的三篇代序和杜斌的前言與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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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後,上訪者每個感覺器官扭曲變形了
上訪者不是一敗塗地,就是死得很難看。
北京是掩埋絕望了的上訪者的墳場。
儘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版圖上找不到被官方命名的北京上訪村,但長年跋涉在大大小小共產黨官僚中的上訪者完全知道村莊的坐落方位:它位於北京永定門幸福路周邊。
在這裡,每天都聚集#一群又一群不幸福的人。而且成千上萬張嘴只會喊:冤。
他們是從中國各個角落蜂擁而來申訴冤情或抗議請願的人,被通稱為上訪者。黨中央政府機關接待上訪者的辦公室大多設在附近。聚居的上訪者多了,形成自然的村落,於是被稱為上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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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相信是一項鮮為外國人知的中國特色。
早在3000年前中國的周代,就有史書記載關於“擊鼓鳴冤”、“攔轎下跪”的上訪方式。今天這種制度仍然存在。它其實是指民間百姓對一些無法解決的不滿情況,向上一級或中央政府申訴、尋求合理解釋,或希望透過“英明領導”的額外作為得到解決的一種行為。它被解釋是補充國家管理制度“不善”的一種方式。
這種制度的存在,建基於幾項必要條件:非公民社會。人民沒有選舉領導人及影響政策的權利;人民相信政府官員是高高在上的“智者”或仁慈的“父母”。相信腐敗不是制度的問題,地方以外必有“青天”;它是一種行政手段,所只有一個缺乏完善法律制度的國家或社會才會如此普遍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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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歲月和制度的磨難(煉),上訪者大多都臉頰深陷,眼睛突出,雙眸中閃爍#一種異樣的光芒。他們背#大大小小的包裹,裡面藏有被他們視為“第二生命”的申訴冤情的材料。
一個個傷心的故事。當中包括家庭糾紛、幹部貪污腐敗、地方當局野蠻圈地、酷刑、基層民主、司法不公、“文革”後遺症、地方發展強迫遷徙、殺人命案等。
中國國家信訪局公布的信訪數位是每年1000萬件。上訪數位每年則超過50萬人次。
一位信訪部門的高級官員承認:上訪者80%是農民。80%的問題發生在基層。80%是基層不作為所致。而中國信訪問題專家則稱,僅0.2%的上訪者問題能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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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輕言微的上訪者,有時被迫走極端。
有人把自己武裝成人肉炸彈,與執法者甚至政府高官同歸於盡;有人將含冤而死的親人的頭顱割下提#上訪,期望能得到重視;有人到天安門廣場撒冤情傳單,立即被警察拘捕;有人去毛主席紀念堂瞻仰遺體,卻趁機下跪喊冤;有人衝闖中國國家具有象徵意義的重地中南海,或正商談國是的人民大會堂,不是被勞教,就是被下獄;有人攔截中央首長乘坐的車輛請求給其案子寫“批示”(即享有特權的上級,命令下級絕對服從的書面意見),反而被地方當局強送精神病院。等等。
但他們的問題,往往得不到理會,反而遭到粗暴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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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說要依法治國(Rule of law),實質上是以法治國(Rule by law)。憲法明確指出,公民[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規定上訪是公民合法的權利。但更多的上訪者說:看得見的,是成堆碼放的法律文本。但我們卻始終看不到,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
不僅如此,上訪者還是國家政治衛生的天敵。上訪者赴北京請願抗議,影響地方官員政績。地方當局視他們為“洪水猛獸”,輕則關押十天半個月,重則送進精神病院終身監禁。甚至還用焚屍爐阻斷上訪者上訪反映問題。
但黨中央的政策則是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杜絕上訪。往往把上訪者的申冤推送回原籍,或將其強制收容遣送回去。
上訪者開始是為冤情而上訪。後來冤情慢慢淡化,上訪本身轉而成為主要目的。
有的甚至成為職業上訪者,協助其他人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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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者的問題為何久拖不決?法學專家認為,乃是因為一黨制下的司法制度中缺乏獨立、統一、完整的司法權。信訪部門的批示,不僅沒有法律地位,還是絕對服從於政府指令的一個小小行政機構。對上訪者的問題只有傳達的責任,沒有解決的權力。當司法制度缺席,即使上訪者付出超乎想像的努力與犧牲,也不一定能夠獲得其所想像中的正義。
所以,上訪者把接待他們的信訪官員的態度總結為三個字:踢皮球。
有人上訪“戰鬥”了51年;有人上訪15年間,光一個信訪辦“拜訪”了2018次;有人被一個信訪辦以無理上訪為由強制收容遣送了152次;有人上訪途中丟了老伴,甚至被迫失蹤。
超過90%的上訪者,明知無望,但仍滯留北京。因為他們一旦開始上訪,就已有家而不可歸了,上訪起碼給他們一個生存的理由。
事實上,當上訪者邁到請願路上時,就一點一點地把自己丟失了。最後,每個人都患上“尋求正義導致的神經疲勞症”。他們的每個感覺器官全部扭曲變形。
即使如此,人類司法史上也不會留下司法黑暗對他們的羞辱。他們也不會影響世界任何一個角落的歷史進程。地球也不會為他們沉沉地喊一聲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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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訪者中流傳#這樣一句話:死在北京,自然結案。
△後記:
我什麼都看見了,然後什麼都看不見了
對正義的欠債,似乎已超過了國家的償還能力
還是痛快點吧。就像一尾魚,在鍋底翻了幾次身,爾後躍上了餐桌。確切地說,這本圖文書僅是我作為一名新聞攝影記者,8年來對上訪者近距離卑微觀察的部分記錄而已。
收錄在這本書裡的近百位上訪者的故事,超過70位曾被《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時代》(TIME)雜誌、德國《明星》(Stern)周刊、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工人日報》等境內外傳媒公開報道過;有22張圖片是為《紐約時報》工作的成果,其中10張圖片是為《紐約時報》駐北京分社記者Joseph Kahn先生和Jim Yardley先生關於中國RULE BY LAW(以法治國)系列報道故事所拍攝。這組報道榮獲了2006年美國普利策國際報道獎。
在書中,我引述了一些著名新聞記者關於上訪者的文字(撇開他們所處的立場不談)。只因他們在為“受害者”說話,還因我的勢單力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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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上訪這兩個字的含義,無論是政壇上的最高負責人,還是鄉野裡的小老百姓,都心知肚明。但真正了解這個群體真實生活的,實在不多。曾有許多像我這樣的記者,被他們深深吸引。但能堅持下來的很少。或許,是他們承受不了太多的陰暗面,而“倒”下了。
有一段時間,我每天經過北京上訪村(即永定門幸福路周邊一帶),都要到上訪救濟管理站那兒瞧一瞧。看見有火葬場料理後事的靈車停在外面時,我就知道又有上訪者死在上訪路上了。
我不得不對“活人的節日”那位上訪者說抱歉。每天看到很多上訪者生病受傷,挨凍受餓,躺在地上不能動彈,我的心腸變得很硬。可能是因為這樣的場景見得多了的緣故。
但沒有意識到他會死。我本來可以幫他一把的,但我沒有。每看到圖片上他最後燦爛的笑容,我就深深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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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何嘗不也是一個上訪者呢。
――為上訪者而上訪。
1999年,一個被販賣到麻風病村的女孩(她的後父絕望中上訪),為我的人生帶來了轉折點。後來,我來到北京做了一名新聞記者。
2000年,報道“栖霞57名村官集體辭職”事件,地方政府和其他的“頭”大為震怒。因為這些報道被外國媒體廣泛引用。我的報道,“得”到的結果是,那些上訪的村委會主任遭到令人髮指的報復。
自己也不清楚,是什麼吸引我,一直跟蹤上訪群體。
――也許是我跟《工人日報》著名新聞編輯吳琰老師一番探討,只不過結果是由我來做的。她曾在報社負責接待上訪者工作達22年之久。她說,上訪者是中國社會轉型期存活#的、活生生而又特殊的文化化石。
――也許是因為哪一位上訪者,眼神中的某一種東西。
我曾跟一些朋友說,我覺得拍攝上訪者,只要一部傻瓜攝影機,把他們一雙雙眼神拍下,拼起就夠。他們的眼神像一種身分證,很容易把他們從人群中分辨出來。但後來,我開始越來越害怕他們的眼神,反而更想拍攝他們背影。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那樣做,那等於我們這個社會的又一重“失敗”。
因為這似乎表示,我們無法面對他們眼中那種熱切的期盼。因為國家制度無法給他們一個公正。最後我們都只能躲藏起來,避開他們的呼喚。最後都只能偷偷地看他們離開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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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人對我一直以來關注上訪者不理解,我的朋友喻塵就是其中一位。他是中國著名新聞記者。後來,他在為一個採訪與我共同探望上訪者之後,又給我寫了一篇文章。在文章裡,我知道他理解了我:
[杜斌是北京南站西側(上訪村)幸福路上的名人。杜斌是上訪者那裡的名人,但
不能是上訪者的公道。……不能給上訪者以公道的杜斌為何是他們的名人,因為
他們常常可以從他這裡得到撫慰,像是在寒夜得到一堆乾柴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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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副標題中的“以法治國”(Rule by law),來源于《紐約時報》在2006年獲得美國普利策國際報道獎的關于中國司法黑幕的系列故事Rule by law。它的意思是“國家用法來統治”,它的含義是“借助法律來統治”,即政府通過各種法令及制度來管制社會,來掌控人民。這個詞是由英文“依法治國”(Rule of law)轉譯過來,它的含義是“法的統治”,即法居於國家與社會的統治地位。即在法的權威之上,沒有更高的權威。
對中國司法制度有研究的法學專家、社會學家和新聞工作者都認為,一黨制的中共使用法律來統治人民,法不具有獨立的主體地位,不享有最高的權威,而且它還不受法律的制約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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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上訪者講述的冤情反覆進行了求證,希望逼近事實真相。
但更多無奈是,由於經年奔波、官吏敷衍、截訪者暴戾,讓上訪者遺失了許多有力的證據材料。而當局也拒絕提供任何信息。所以,我的關注點是減少對案情細節的描述,以上訪者生存現狀為主進行記錄。不能信服的忽略不記,儘量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失誤。
當然,最遺憾的是,這本書裡缺少警察和截訪人員抓捕上訪者的圖片,也沒有信訪辦人員接待上訪者的圖片。
北京上訪村讓執政當局顏面掃地。有很多次,上訪者被野蠻抓捕時,我就在現場站#。每次都想抄出攝影機。但慮及數年來偷偷摸摸訪問上訪者的艱辛與負重,只有黯然走開。讓上訪者的哭喊聲與我走開。這讓我愧疚。
曾有一位中國媒體的攝影記者在“兩辦”(中共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和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信訪辦偷拍照片被發現後,人被扣留審查。後來,這位攝影記者供職單位收到警告:如若發表,後果自負。
另有一位外國機構駐華職業攝影師在拍攝截訪者抓捕上訪者時被打,攝影機被摔爛。事後當局對此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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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8年來的近身觀察,讓我發現訪問上訪者越來越難了。從眾多上訪者口中獲取的信息讓人極為不安:地方政府為了保住政績,把一些赴京抗議的上訪者不是押進勞教所,就是強送精神病院,或者下獄。在那裡,沒有人聽上訪者的哭泣。
而地方當局說,這些上訪者是無理取鬧、精神偏執的上訪油子,必須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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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本書,是為了和人們交談。是一個新聞攝影記者用圖像這種非專業的方式,向人們揭示被官方歷史掩蓋和法律公理所拋棄的、弱勢群體的歷史。每個上訪者,是一份控告書。是發給中國信訪制度的病危通知。
透過我的攝影機,為人的靈魂看一些事情。
作為一個新聞人,我只是站在職業上完成了自己能做的“功課”:把中國上訪者生存現狀呈現在此。至於其他的,那是中共當局的職責。
如今是該給上訪者一個真正說法的時候了。有人說:“世界必須以請求他的原諒重新開始。”
沒錯,我們必須以請求上訪者的原諒,世界才能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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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附上我的一條命。有人警告我說:“做上訪這樣敏感的事情,你不怕被從肉體上消滅或人間蒸發嗎?”
怕,怎麼不怕呢?有哪個熱愛生活的人不敬畏自己的生命呢?但我知道,我愛我的國家,勝過我的生命。
說真的,我還想好活#,為我的國家盡己綿薄之力。但我又想,如果我不去做這些,我還能夠派什麼用場呢?
倘若,我因不可抗力,而成了一尾焦頭爛額的“魚”,我也是痛快得無話可說。
2006年10月29日 於上訪村不遠的北京
(補記:據我的謹慎觀察和了解,這八年來,本書中為數不少的上訪者,因為捍衛自己上訪的權力,而遭到政府當局的鎮壓和殘害:或者被送進精神病院,或者被勞動教養,或者被判刑入獄,或者被強迫失蹤,或者服毒自殺,或者死于非命。
這是中國。人類羞恥與淒涼的屠宰廠。
2007年2月26日凌晨 于離死去的上訪村很近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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