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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ap it up early!
据我们了解,近日,开设在江苏省吴江市的台资企业泰金宝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对员工强制进行了乙肝病毒标志物检测,并将查出的22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员工集体解聘。
益仁平中心强烈谴责这一违背企业社会责任、违背人类基本道德、违犯现行法律的严重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的行为!
中国卫生部2006年9月2日发布文件指出:“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同时,我们注意到,台湾「肝炎防治委員會」曾決議¬:B型肝炎之帶原者並不影響工作,…對經檢驗B型肝表面抗原陽性者,不應影響其工作權。http://www.hccg.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74152&groupId=8518
我们还注意到,在电子行业行为准则(EICC)中规定,“不得进行可能被用于歧视的医学检查。” (workers or potential workers should not be subjected to medical tests that could be used in a discriminatory way.),同时,EICC还规定:EICC的不歧视条款和其他规范一样,不仅对EICC的成员公司起约束作用,而且也是对其供应商、分包商的基本要求。
我们发现,EICC是由惠普发起的订立的,而泰金宝公司是惠普的供应链,因而泰金宝也必须遵守EICC的规定。
北京益仁平中心是一家致力于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宣教、病患者救助及反歧视等工作的公益机构,倡导“公益、仁爱、平等。” ,反对针对乙肝携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他健康弱势人群的任何歧视行为。我们强烈谴责台资企业“泰金宝”在苏州集体解聘22名乙肝携带者员工的行为!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协助被集体解聘的乙肝携带者员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平等权利!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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