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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志:大陆助学贷款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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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2005年12月13日)
    为了进一步把助学贷款这件事情办好,让更多的贫困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教育部于去年6月对国家助学贷款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了招投奈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等内容,并延长了还款期限,大大降低了银行风险。面对新修改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人们兴奋之情溢于言表,预想新办法出台以后,贷款更容易了。全面落实新规定后,助学贷款的资助范围基本能涵盖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得大约240万贫困生,年贷款金额将维持在140亿元左右。
    
     然而,纯情的人们这一乐观到底还是来得早了点。一年后的今天,在政策和商业之间,助学贷款还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而不久前两部委惩罚措施的出台,显然表明这一寻找过程还未得到完美结果。 (博讯 boxun.com)


落实不力
    
    9月1日,针对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新疆、宁夏、甘肃8个省份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不力等问题,教育部学贷中心表示,从现在起,再给上述8个地方一个月的整改期,到10月上旬,对那些经检查仍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高校,教育部财政部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采取惩罚性措施。
    
    两部委所认为的执行不力无可辩驳。截至2005年7月31日,海南、天津、黑龙江三地按照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都为零;内蒙古批准贷款的学生只有12人,合同金额只有4万多元;青海、新疆、宁夏、甘肃四地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也很少,所属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承办银行。
    
    事实上,即使在助学贷款工作进展顺利的地方,也出现过不少出人意料的情况。统计显示,自去年6月实施新的助学贷款机制以来,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65万余人,审批合同金额51.5亿元。两相比较,仍然有很大的“该贷未贷”的缺口未能填补。如此巨大的数额,显然不会全部出自被点名的8个省份,国家助学贷款落实不到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进展艰难
    
    在新机制实施后的2004年11月,黑龙江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的招标中,没有一家银行响应,致使此项目流标。而在旧机制下,截止2003年末,黑龙江省覆盖了25所高校1.94万名学生,获贷学生占申请贷款学生的31%。
    
    今年6月30日,在山西省直属高校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开标仪式上,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勤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家来投标的银行提出的风险补偿金都远超教育部规定,最夸张的是,一家银行居然提出了80%的风险补偿金额度。
    
    “哪里有80%的风险补偿金啊?加上付的利息,数字也太高了。我们要有这笔钱,直接发给贫困学生就好了,还要助学贷款干什么?”即使现在,吴勤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是难捺激动。
    
    这种情况绝非个案。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报给银行的200份申请,只有107份进入审理程序,而该校有3000名贫困生。一位老师感叹:“200份都这么难申请,那更多的贫困生怎么办?”而华南理工大学为确保贷款学生申请资料的准确性,把所有经办环节都以“公章”的形式予以确认,包括经办人的签名,最多的时候办好一笔助学贷款要盖70多个章。

银行叫屈
    
    为何在新的机制下,一些地区助学贷款推行不力?又是什么原因造成学生需要贷款,而又有几百亿元的贷款指标没有用的这种局面呢?社会各界指责的目光都落到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承办银行身上。为此,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个人金融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如果说银行不积极,当初我们就不会承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推进缓慢,难道真的就怪银行?
    
    据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介绍,该行是在国家助学贷款招标流标,其它银行都不愿意承办的情况下,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把这项业务承接下来的。可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条款用了3个月,高校放假又用了1个多月,留下的时间已经不多。尽管如此,他们也没有等,而是与各校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并且完成了签订协议、制定内部流程、管理办法、人员培训、合同发放等工作。
    
    除此而外,还有更直接和间接的理由使银行等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感兴趣。
    其一,银行担心大学生不还贷。其实,从宏观上判断,现在还不能说大学生不诚信。因为最早的助学贷款是从2000年开始,8年的贷款期限,到2008年才开始还款。目前还没有到2008年,说大学生不诚信缺乏依据。
    
    其二助学贷款银行无利可图。一位曾从事助学贷款的地方银行业人士抱怨道,“手续多、投入大、额度小,追缴贷款如没有学校配合,我们根本没法开展工作。开始还承诺说无法收回的贷款,由高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一起偿还,后来这个说法也取消了。承办政策性贷款也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所谓呆坏账核销,其实是拿银行的税前利润冲销呆坏账,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事实上,助学贷款推出之初,就有专家指出,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助学贷款作为国内惟一的无担保贷款,风险极大。现在已经不是上面下一个文件,下面的银行就会坚定不移执行的年代,银行必须考虑所要承担的风险。

政府督办能走多远
    
    在两部委的点名批评压力下,一些省份开始坐不住了。黑龙江是被点名批评的8省份之一。为督促各高校尽快与银行签订银校全面合作协议,黑龙江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并组织相关单位就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磋商,对一些实质性问题予以解决。目前,黑龙江省正采取“日督办”制度督促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全面落实。截至9月8日,该省共有20所省属高校与中国银行签署了银校全面合作协议,首批两所大学的1442名贫困大学生已领到国家助学贷款。但是同时也有人担心,即使黑龙江省24所省属高校全部拿到了国家助学贷款,还有34所由部门、地方政府承办以及民办的高职、高专院校中的贫困生等,至今仍然没有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这一“坚冰”何时才能打破?
    
    现在来看,所谓的新问题,都是老问题。教育部门惟一的办法,就是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不是地方政府脑子里没有贫困学生的概念,不关心贫困学生,而是另有隐衷。因为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地方高校的助学贷款发放越多,地方财政承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就越多。因此,目前高校助学贷款发放难,单靠行政力量来解决,并非长久之计。行政压力短期内可能奏效,但这种措施却与我国多年来金融体制改革的取向即商业银行独立运营、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原则相矛盾。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集政策、福利、教育和金融的复杂混合体,其政策性和社会公益性明显大于盈利性。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仍在政府。因为在整个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中,唱主角者非政府莫属。为了让新的助学贷款政策一路走好,除了财政直接拨付外,政府的作用还应该体现在窗口指导方面,从而最大程度地调动商业银行自主积极性。因此,政府应尽快做好助学贷款的政策配套工作。一是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培养学生信用意识;二是国家应将银行风险准备金列入专门项目,进行补偿。
    
    教育部、财政部要推动中标银行和高校之间的全面金融合作,不只是对学生的贷款。高校也是银行的大客户,除了学生贷款的需求之外,它还有很多的资金需要找出路,还有很多的存款可以存到银行,银行会计算整体的利益和高校的关系来投这个标。所以,风险和利益是一致的。(原载<百姓>杂志第12期)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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