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女警方佳疑被谋杀
(博讯2005年10月23日)
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女警方佳由于拒绝和局里同流合污,被从公安局的13楼推下,当局却将其定性为自杀身亡。方佳的母亲肖奕娟,于各处政府机构、媒体投诉无果后,在无法可想之下,走上了上访的漫漫长路,从广州到北京,五年来,她喊冤的身影一次次刻画在行人的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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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警目睹贪污遭灭口
方佳毕业于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于1998年12月被录用到揭阳市公安局工作,由于表现突出,次年12月被调到市公安局技术侦察科。出事前,方佳正准备接任股长王炯的工作,但方佳不只一次向母亲透露为什么技侦科一次拨款286万元而许多款项单据缺失,而王迟迟不愿移交工作。事发当日下午,有同事听到13楼技侦科办公室里传出激烈的争吵,不久传出一声重物跌落的声响,人们在公安局大楼楼下距离墙根1.1米处发现了与墙平行躺卧的方佳。
肖奕娟强烈质疑方佳是由于发现了局里的腐败事迹而被推下楼灭口,她打电话给揭阳市公安局局长王学斌,王竟然说:「你想搞臭我们公安局,告诉你,公安局是告不倒的!」无奈下肖奕娟只好步上上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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