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骂美国的自由与表演式的战斗
(博讯200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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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庄礼伟《警惕“圣徒式的洁癖”》兼论如何理解美国的宗教精神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一《新京报》时事专栏刊登了庄礼伟先生《警惕“圣徒式的洁癖”》一文,是对我的批评文章的回应。庄先生曾写过一篇评论美国总统大选的题为《总统大选,一地鸡毛》的文章,我写了《且说“一地鸡毛”》一文批评之。庄先生在那篇文章指出:“此次选举,花钱很多,撒得到处都是,创下了历史纪录,可留下了什么呢?一地鸡毛。”他认为,美国总统大选的投票率不到半数,说明美国公民患上了“普遍的政治冷漠症”,而“受金钱和媒体操纵的竞选聒噪太虚伪令人恶心”。于是,我在批评文章中针锋相对地指出:
美国的民主制度固然不是一套至善至美的制度,正如其开国元勋杰斐逊所说:“我们的制度的伟大,正是因为它的不完善。”但毫无疑问,在世界民族之林,美国走在了民主化的前列。对于像中国这样正在建设民主和法治社会的国家来说,究竟是高高在上地挑人家鸡蛋里的骨头,还是虚心地学习人家的长处;究竟是通过批判对方来获得心理上虚幻的满足,还是通过吸取对方的优点来促进自己的进步,应该不是一种艰难的选择。
在回应文章中,庄先生声称他的文章的“文眼”是肯定美国大选“赢家有压力,输家也有机会”,却对文章中对美国大选“令人恶心”的形象的评价只字不提。庄先生指责我没有读完他的文章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相反他才没有认真阅读和思考我的批评文章。他在文章中批评我“完全拜倒在某种‘经验’或‘模式’面前”,“他比较关注某种事务的优点,他承认这种事物有不足但总是忌讳提及,就像爱一个女人爱到别人一说这个女人的有据可查的不足,他就要跳起来,这就有点将心爱之物‘圣洁’化的倾向了。”这种批评显然是出于庄先生的“自我想像”,我个人从来没有把美国的政治制度圣洁化、完美化的企图,我在看待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的时候,始终是以老邱吉尔的名言“民主制度仅仅是最不坏的制度”为前提的。美国的历史固然有光辉灿烂的一面,也有污秽不堪的部分,如早期殖民者对印第安原住民的屠杀,延续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对黑人的种族歧视,二战后屈从斯大林的压力未能竭尽全力确保东欧诸国的自由与独立,冷战时代喧嚣一时的麦卡锡主义,盲目发动越南战争,以及为适应冷战形势而支持过南美、中东和非洲的若干右翼独裁政权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从来都不曾讳言。美国学者雅各布•尼德曼在《美国理想》一书中也曾坦率地回顾美国屠杀印第安人和虐待黑奴的历史:“一个建立在如此伟大理想基础之上的国家,和现实中的野蛮和压迫行径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伦理的自相矛盾,是非常独特而又惊人的。”他继而指出:“探索人生的人们绝对必须正视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劣根性,同样,也必须正视这个劣根性同样体现在历史上的伟人们作为人之行为之中。我们需要的是既能使我们以真正的人类尊严昂首挺胸,又能使我们以真正的忏悔低头思过的神话、象征和故事——然后使我们能直视前方去迎接问心无愧的生活,跨进我们在内心世界中和脚下的大地里发现的一个全新的美国的未来,它正在召唤我们所有人去做一个真正的、具有高尚灵魂的人。”
我亦深知现实中的美国政府的政策与《独立宣言》和开国元勋们所设想的美国之间仍然存在着相当的差距。我在诸多文章中都曾尖锐批评以基辛格为代表的美国外交政策中的地缘政治和功利主义的倾向,正是他们的纵容才延续了若干专制政权的寿命。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参加欧洲纪念二战胜利六十周年的活动中,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发表演讲,公开对当时美国默许斯大林帝国侵占波罗的海三国及其他东欧国家的外交政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布什并坦承,美国在导致欧洲大陆分裂一事上扮演重要角色,这是“数一数二最严重历史错误”。布什指出,美国总统罗斯福、苏联领袖史达林和英国首相邱吉尔于一九四五年在雅尔达敲定的战后利益分配的协议,“承袭了慕尼黑和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密约的不义传统”,雅尔达密约导致苏联进占和兼并波罗的海国家长达近半个世纪。布什表示,“我们不容其他世代重蹈覆辙——姑息或原谅专制暴政、牺牲自由谋求稳定却徒劳无功。”我欣赏布什总统这种自揭伤疤的作法——我也相信,还会有更多的美国政治家和知识分子这样做的。我从来就不曾将美国作为某种凝固的“经验”和“模式”而理想化,而美国民主制度中像“三权分立”这样的原则,也正是基于基督教中“人皆为罪人”的观念而设计的——他们并没有将华盛顿、富兰克林等开国元勋当作躲在修道院里一尘不染的圣徒,我自然也没有愚蠢到将其“圣徒化”的地步。因此,庄先生如果要将“圣徒式的洁癖”这顶高帽子硬塞给我,我是受之有愧的,庄先生还是改送给别人吧。
我从来没有否定过美国的诸多缺点,也没有否认过所有人都有骂美国的自由和权利。但是,我认为,骂美国首先还是美国人的事情,那不仅是他们的自由,更是他们的责任。我在美国访问期间,所接触的大部分美国民众,对自己的政府都充满了怨言,即便是那些投票给小布什的百姓,也不见得就对白宫、共和党及小布什本人有多么“爱戴”。而作为一个中国知识分子,我始终认为,我们还有两项比骂美国更重要的使命:第一是拓展我们自己的言论自由,尤其是批评中国的现实的自由。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沦为那个笑话里的主人公:美国人和苏联人争论谁的国家里享有更多的自由。美国人说:“我们可以到白宫门口去游行,去骂罗斯福”;苏联人立即说:“我们也可以到克里姆林宫去游行,去骂罗斯福”。其次,正如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那样,比对美国的民主制度鸡蛋里挑骨头更重要的,是在中国进行民主启蒙——包括客观全面地报道和介绍美国的选举制度,而不是像庄先生那样居高临下地作“恶心状”。庄先生轻率地将美国的总统大选贬斥为“一地鸡毛”,不仅让普通的中国民众远离了美国这个可以部分借鉴的制度资源,而且使得某些夜郎自大的国人更加故步自封、拒绝一切形态的改革——既然美国大选是“一地鸡毛”,那我们何必学习之?在我看来,庄先生的“恶心”显然用错了地方:包括庄先生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在内的中国公民们,迄今为止就连选举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的选举权都还不能完整地运用;就在庄先生生活的广州,像孙志刚这样的大学生会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警察活活打死。庄先生更应为自己身边发生的这些邪恶的事件感到恶心和愤怒,却偏偏对美国大选感到“恶心” ——这种“恶心”也未免太过于矫情了吧?
庄先生还宣称:“我比较喜欢做的事,仍然是对各种成为‘中心’的现实事物‘冷嘲热讽’,提醒大家注意上面的污迹和鸡毛。这是我个人的作战岗位。”庄先生一边故作公允地作旁观的哲人状,一边又把自己打扮成“战士”的模样,仿佛自己真的有一个“战斗岗位”似的。其实,与其说庄先生是在真诚地战斗,不如说他是在作一种表演式的战斗——对于一个中国知识分子来说,真正的战斗,是为那些矿难中遇难民工的权益而呼喊,是关心每一个被凌辱和被虐待的同胞,是谴责那些暴虐的官僚和警察。真正的战士、真正的作战岗位,不是色厉内荏地指出美国的“鸡毛”,而是指出中国这个“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之处,并对这个“太平盛世”发出“盛世危言”——这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庄先生愿不愿意试一试呢?批评美国固然有一定的价值,但不足以形成一个“战斗岗位”——庄先生当然知道在今天的中国批评美国这个“庞然大物”是毫无风险的。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民众所获得的关于美国的资讯是片面的、有限的、不完整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被“妖魔化”的。虽然在全球范围内美国已经成为惟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文化成为一种强势文化,但在中国这一特殊的环境里,美国及其价值观并未占据“中心”的位置。在大部分中国民众心目中,美国是一种被情绪化的、被偏见所笼罩的负面形象。我们需要向公众介绍的应当是一个全面而真实的美国,而不是轻率地下一个“鸡毛”的定义。
庄先生在反驳文章中将“圣徒”作为一个负面的概念提出,认为“这位校友所喜欢的美国,它的历届领导人中间可以说没有一个‘圣徒’,应当说这是美国的幸运”。而在我看来,“圣徒”乃是一个正面的概念,真正的“圣徒”并非像罗伯斯庇尔那样企图将别人变成圣徒、而自己却大肆杀戮的暴君(不幸的是,包括庄先生这样的饱学多思之士在内的大部分中国人都把两者混同起来);其实,真正的 “圣徒”乃是像马丁•路德•金、特蕾莎修女、曼德拉、约翰•保罗二世那样的伟大人物,他们所展示出来的人类天赋的向善的能力以及精神的崇高,成为人类文明中超越种族和国家的共同财富。由于缺乏宗教感,庄先生无法理解这种精神价值的维度,以及此维度能够对现实政治发挥何等巨大的作用。美国的开国元勋和历届总统们,绝大多数都有基督教的信仰背景。当然,他们与其他所有人一样,都是有缺点的人,我在为美国历史学家约瑟夫•J•埃利斯所著的《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一书所写的书评《他们是伟人,更是有缺点的人》中早已指出:
美国公众对独立战争的领袖们的崇敬,并不同于纳粹时期德国人对希特勒的狂热迷信、以及苏联人对斯大林复杂的敬畏之心。美国公众对开国元勋们的基本看法是:“他们是伟人,但也是有缺点的人。”
在这些“有缺点的人”当中,曾经有人支持蓄奴制度,有人沉溺于政党斗争,也有人参与决斗而无谓地死去,但他们在参与政治的时候并没有忽视道德和信仰的力量。 “五月花”号上的成员们远渡重洋、美洲殖民地的繁荣以及美国的诞生,其内在动力乃是为了追求自由——更确切地说,是信仰的自由;换言之,信仰高于自由。因此,我们不能忽略深深影响美国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层面的新英格兰的清教传统,如雅各布•尼德曼在《美国理想》一书中所说:“人类‘平等’和‘独立’的概念都是有一定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上帝或者一盏‘内心的明灯’,人生的目的在于让每个人都认识到有意识地和置身‘内在的神性’相通,并且在社会生活中身体力行的必要性。这个‘内在的神性’——用威廉姆斯•潘的话说,‘内在的耶稣’——是一个人的幸福、智慧以及道德力量的真正来源,这个 ‘神性’应该作为我们知道自己的行为以及衡量我们生命和义务的最高准绳。”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够理解华盛顿为何在革命成功之后毅然辞去军职,为何在总统任满之后平静地回到农庄。“美国的诞生代表了人类历史上所做的第一次这一类的尝试,其最终目的在于将道德标准和精神价值引进人类的日常生活之中”,于是,华盛顿让到了一边,其目的在于让高尚的精神力量自己发挥作用,让一种高于个人荣誉的力量在人类的生活中发挥作用。也许这样的举动只有向往圣徒的境界的人才能做到——为了公众利益自动放弃积累的个人权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够理解富兰克林在制宪会议上的旁观、等待、发言、倾听和祈祷,以及为宪法的通过所作的漫长而琐碎的努力。这位百科全书式的巨人,堪称在平凡的世俗生活中追求崇高境界的典范,他把“通往道德的最高境界”当作人生的目标。在儒家文明的框架内,我们无法理解这些事件的发生:近代以来中国的军阀和领袖家们无不将对军队的控制作为权力的源泉,也都把宪法当作一纸空文般的幌子;而在基督信仰的层面上,华盛顿和富兰克林们的选择乃是水到渠成、理所当然的:他们都有自己所坚信的“真正的宗教”,这种宗教尽管有一定的自然神信仰的倾向,但整体而言依然打上了新教的烙印——富兰克林的自传中写下了这样一些原则:“只有一个上帝,他创造了万物”、“我们必须对他崇敬、祈祷和谢恩”、“最佳的为主服务的方式是为人类造福”;华盛顿则严格遵守以下的戒律:“当你谈到上帝和他的功德,态度必须严肃、虔诚和尊重”、“在你的心中努力保持一星叫做良心的圣火”。大概这就是庄先生所批评的“美国意识形态中的原教旨主义症状”吧?庄先生反复说自己尊重美国的“立国原则”和“根本制度”——殊不知,美国的“立国原则”和“根本制度”的最深厚的基础乃是对上帝和圣经的信仰,在高度世俗化的今天仍然九成以上的美国人承认上帝的存在,有七成以上的美国人是基督徒和天主教徒。而多元、宽容和差异这些庄先生所推崇的价值,也是从犹太教—基督教传统中生发出来的——这里的多元、宽容和差异,乃是在尊重人权和自由的普世价值之下的多元、宽容和差异,而不是混淆民主与专制、文明与野蛮的“绝对的相对主义”。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理解美国的历史与现实——包括从威尔逊到小布什的当代美国的外交政策。不理解这一点,即便是像庄先生这样的“国际问题专家”所做的洋洋洒洒的分析和评论,也都是驴唇不对马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也。
基于我们所生存的中国的现实,我当然不能容忍庄先生将美国大选形容为“一地鸡毛”——正如生活在猪圈中的猪嘲笑在湖水中游弋的天鹅。美国历史学家卡尔•贝克尔在《论<独立宣言>》一书中指出,美国的《独立宣言》建立在上帝的律法和人类的良心之光之上,《独立宣言》中的自然权力哲学“是一种仁爱高尚的信仰,提倡以善意取代仇恨,以和平取代战争。它教导人们说,纵然有着种种时间地点的差别,纵然有着将人权和民族区分开来的各种表面上的特质和禀性,可是就大家都有着共同的人性而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最终笼罩着世界的不是争斗而是和谐。它促使人们去促进将他们与他们的同胞联系在一起的人道,塑造他们的行为和制度以与之相协调。”这正是我认识美国的方式,愿与庄礼伟学长共勉之。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初稿,二十二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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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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