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以《宪法》斥责美国记者对安南的提问
(博讯2004年10月12日)
中国宪法条文明文规定保护言论、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大陆人民明显并不具有这些自由。宪法的用处是什么呢?
香港的大陆报纸《大公报》11日报道称,联合国秘书长安南11日在钓鱼台国宾馆芳菲园与李肇星外长举行会谈,在会谈后与记者的见面会上,一名美联社记者问安南秘书长“有没有向中国表示对中国人权记录的关切”后,李肇星外长让提问的记者走前一步,然后训斥地反问该记者:“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的回答很含混。我明确地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写有保护人权的条款。” (博讯 boxun.com)
“我也不知道你是否读过联合国宪章?个别国家在台湾问题上的做法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这个问题?”
“我不记得你是否在这个问题上主持过公理?我不知道你是否在台湾问题上写过主持公理的文章?”
“我的感觉是,采访联合国秘书长这样一位重要官员却不熟悉联合国宪章是很遗憾的。”
遗憾的是,一个熟读中国宪法的部长,根本不知道中国宪法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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