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山水老人 于 北京时间 08/30/2008 (236 reads) [累积1150分 给山水老人发悄悄话]
主题:蔡氏姐弟充當洗錢人頭 扁貪汙證據抓到了
[博讯论坛] 台海網8月30日訊 台灣“最高檢”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案昨日有重大突破,檢察官發現扁妻吳淑珍洗錢人頭戶包括他的友人蔡美利、蔡銘傑及其家族成員多人。由于檢方重啓“國務機要費”案偵察時發現,扁家會計陳鎮慧多次申領機要費後,當天就存入蔡美利、蔡銘傑等戶頭;把兩個案子套在一起,幾已篤定扁家貪汙、違法洗錢的證據都抓到了。 據報道,扁家的二大案原本都有許多難以突破之處,“國務機要費”案的部分,陳水扁一再咬定,所有錢都是用于機密外交。經檢方全面向銀行調取存款條與陳鎮慧的筆迹進行比對,查出陳鎮慧領取“國務機要費”後,親自將款項存到蔡銘傑等人的帳戶中。 檢方清查洗錢案時又發現,蔡氏姐弟都是吳淑珍的人頭,扁家經由蔡家帳戶,把錢轉進扁妻舅在新加坡的帳戶,之後再從新加坡轉到陳致中、黃睿靚在其他國家的帳戶,繞一個圈又回到扁家手上。 把這兩個案子交叉追查,扁家爲了防止留下記錄,疑似把申請出來的“國務機要費”,透過人頭戶彙往海外,再轉入家人戶頭。回顧陳瑞仁檢察官偵辦機要費案期間,也調閱了扁家所有成員帳戶,沒有查到不明資金進出,最後只能從吳淑珍買鑽戒、服飾等都是自用,而非公務送禮,起訴吳淑珍;原來扁家人疑似把這些錢都送到海外,留著以後給兒孫使用。 檢方這項重大發現,對“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都是驚人的突破。一、證明扁把“國務機要費”放進自己口袋;二、扁家在海外洗來洗去的錢,並非選舉結余款,而有“髒錢”在裏面。 另由于,檢方2006年偵辦機要費案時,機密費的部分沒查,只查須要單據報銷的部分,但因機密費每個月高達200萬元,不能排除扁家也利用人頭戶將機密費都彙往海外。 洗錢案爆發二周以來,檢方沒有收押扁家任何人,任由當事人、證人大串供,遭到不少抨擊。但特偵組似乎相當篤定,有檢察官告訴記者,“證據都在銀行裏,跑都跑不掉!” 如今看來,確實也是如此,即使扁家會計陳鎮慧細心到,每次將國務機要費轉存到扁家人頭戶,都是現金進出,且每次都控制在新台幣90萬元以內,逃避金管會的稽查,但進行勾稽,還是可以找到答案。 扁家理財專員葉玲玲日昨應訊時供稱,扁家海外的錢不止是選舉結余款,如今應已證明也包括“國務機要費”,接下去還要看能不能查到企業賄款? 相信只要台灣透過司法合作,把扁家海外帳戶解密,應該還會有更驚人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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