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舒淇不穿内裤还刊裸照 媒体遭控告(图)
(博讯2010年08月26日发表)
香港媒体报道,舒淇去年出席上海哥斯达邮轮启航仪式,被《自由时报》指没有穿内裤,并附上舒淇早年拍摄裸露写真的照片,该报道被舒淇控告侵权,要求赔偿200万元新台币(约 42万元人民币)及道歉。
昨天(8月24日)台湾士林地方法院考虑报道内容对舒淇褒多于贬,判《自由时报》向舒淇赔偿新台币60万元(约13万元人民币)。法官认为《自由时报》未经舒淇同意刊登她15年前旧照,侵害其肖像权,而裸露照与舒淇现今形象有分别,使她的艳星过去再次被人议论,造成其难堪。(新浪)



_(网文转载)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sport_ent/2010/08/2010082601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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