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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铁星被判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博讯2012年02月18日发表)

     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铁岭新城公安分局局长赵铁星因贪污受贿罪,被辽宁省公安厅打黑专案组于2010年5月刑拘后,经过司法机关的侦查、逮捕、起诉,直至审判,最终获刑14年6个月。
    据悉,赵铁星是在辽宁省铁岭县公安局长任上被提拔为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铁岭新城公安分局局长的,上任不到三个月即被辽宁省公安厅以涉嫌贪污受贿罪,依法刑事拘留旋即被逮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铁岭警界资深人士介绍,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对当时铁岭市委、铁岭市公安局党委在没有征求省厅意见的情况下,任命和提拔富晓东、赵铁星分别为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侦支队长、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铁岭新城公安分局局长的做法很为不满,但是迫于当时铁岭市委主要领导和铁岭市公安局局长谷凤杰(已被判刑12年)的一意孤行,辽宁省公安厅也只能听之任之。
     博讯记者在电话采访中还了解到:最近被判刑16年半的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富晓东,和这次被判14年6个月的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铁星都是刑警出身,也是老局长王立军当年得力部下;其中赵铁星原是辽宁省铁岭下辖的铁法市(现调兵山市)物质局某公司经理,被王立军调到铁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任职。 (博讯 boxun.com)

    赵铁星是2010年5月被该省公安厅打黑专案组刑拘的,侦查终结后,移交到辽宁省辽阳市某区检察院起诉,2011年9月被辽阳市某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刑7年6个月,后被下属举报出其他余罪,2011年12月又被依法加刑8年,法院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赵铁星不服判决,上诉至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铁岭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干警告诉记者,赵铁星在任铁岭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因为工作成绩优异突出,个人和集体多次荣获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部的表彰或记功,头顶各种荣誉光环;尤其是在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亲切接见后,更是将与周永康的合影照片放至最大,悬挂在自己的办公室和铁岭县公安局的“我局风采”影像走廊里。
    但是,一切已经过去。不能更改的事实是:赵铁星即将被投入四面高墙电网的监狱,等待他的,是漫长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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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2/02/2012021821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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